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开展 第五届“教学名师奖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[发布日期:2018-06-11 点击数:


各学院、体育教学部:

为发挥教学名师示范作用,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,表彰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,营造立德树人良好氛围,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学校决定开展第五届“教学名师奖”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“教学名师奖”候选人应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,坚持立德树人,教育理念先进,教学态度端正,治学严谨,教学方法有创新,教学水平高,教学效果好,受到学生和同行广泛认可,在人才培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,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:

1.“教学名师奖”候选人应是我校在编在岗教师,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从事高校教学10年以上(含10年,统计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)。已入选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者不再参评此奖项。

2.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未受过各种行政处分,无教学事故。 

3.积极完成学校的教学工作任务,近3学年(2014-2017学年,下同)每年为本科生讲授课程的工作量均达到所在教研室的平均值。

4.近3学年所承担本科生课程中,至少有1门课程的学生评价成绩平均排名居所在学院(部)前30%。

二、评选名额

本届拟评选北京林业大学“教学名师奖”获得者10名左右。

三、评选指标体系

为做好省部级以上“教学名师奖”的培育与储备,本次“教学名师奖”评选将紧密对接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开展评审。

四、评选程序和具体时间安排

1.第一阶段,启动宣传阶段(6月6日–6月10日)

教务处下发通知,启动评选工作。各教学院(部)可根据本文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评选实施细则,做好本单位的组织和宣传工作。

2.第二阶段,教师申请阶段(6月11日–6月17日)

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属教学院(部)提交《北京林业大学“教学名师奖”候选人推荐表》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,支撑材料包括2017年12月31日前所获各类教学奖项和承担教学改革项目情况,近5年(2013年1月1日-2017年12月31日)正式见刊或出版的教学研究论文、著作及教材等。各教学院(部)对申请教师参评资格和支撑材料进行审核。

3.第三阶段,院级评审及公示阶段(6月19日–6月28日)

各教学院(部)开展院级评审工作,在规定的推荐名额内确定校级教学名师推荐候选人并予以公示。公示结束后,报送教务处。

4.第四阶段,校级评审阶段(6月28日–7月13日)

学校成立专家组,根据评选指标体系开展评审,公示并最终确定获奖名单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五、申报材料及要求

各项申报材料请各教学院(部)于2018年6月2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(主楼305房间)。

申报材料主要包括:

1.“教学名师奖”候选人推荐表(电子版及7份纸质版)。

2.候选人个人资料。个人资料包括个人简历、先进事迹(电子版及1份纸质版)和横版照片2张(电子版),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。

3.学院初评相关材料(院级评审实施细则、专家组评审意见)。

联系人:周晨曦、于斌 联系电话:62338328


附件:

1.北京林业大学“教学名师奖”评选指标体系

2.北京林业大学“教学名师奖”候选人推荐表

3.北京林业大学“教学名师奖”候选人推荐名额

4.北京林业大学“教学名师奖”候选人个人资料详细要求




北京林业大学


2018年6月6日